對于“多高才算真的高”這個問題的答案因人而異,但是對于高空作業來說,確是有嚴格規定的,你知道,到底要多高,才叫高空作業嗎?難道1、2米高也能叫高空作業?我覺得,怎么也要超過5米以上,對吧?5米以上?這可有點太高了吧!

高空作業,也稱高處作業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國家標準GB/T3608-2008》”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以上(含2米)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,均稱為高處作業。“不要小看2米的高度,這已經很危險了,也正是這樣的工作環境,為我們帶來了諸多安全隱患,就是正確規范的使用高空作業平臺。當然,不管是在多高的地方進行作業,都一定要注意安全,必要時一定要配備安全防護。

那墜落高度基準面,到底是什么?
這是一種比較專業的說法,通過最低墜落著落點的水平面,即稱作墜落高度基準面。
那么,你一定會問,最低墜落著落點又是什么呢?在高空作業中,作業位置可能墜落到的最低點,便為該作業位置的最低墜落著落點。
但僅僅根據高度來劃分高處作業,是非常片面的。除了一般高處作業,還有很多特殊高處作業。
特殊高處作業包括以下幾個類別:
·在陣風風力六級(風速10.8m/s)以上的情況下進行的高處作業,稱為強風高處作業;
·在高溫或低溫環境下進行的高處作業,稱為異溫高處作業;
·降雪時進行的高處作業,稱為雪天高處作業;
·降雨時進行的高處作業,稱為雨天高處作業;
·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時進行的高處作業,稱為夜間高處作業;
·在接近或接觸帶電體條件下進行的高處作業,統稱為帶電高處作業;
·在無立足點或無牢靠立足點的條件下進行的高處作業,統稱為懸空高處作業;
·對突然發生的各種災害事故,進行搶救的高處作業,稱為搶救高處作業。

在日常工作中,我們經常會為高處作業分級并進行標記。那么,了解了這么多基本常識,面對不同高度,不同作業環境的高空作業,我們應該如何標記呢?額...就按照上面講的,一級、二級、三級這樣標記就可以吧?

你還真說對了!但是除了級別,還要注名類別呀!
舉兩個例子來說吧!如果是作業高度8米的一般高處作業,那就要標記為:二級,一般高處作業;如果作業高度為25米,并且是高溫環境下,那就要標記為:三級,異溫高處作業。這回,你應該學會標記了吧!
講了這么多,大家一定可以看出,根據高度、施工環境和天氣狀況,我們的高空作業也是分段位高低的。



